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日本清政府赔偿白银价格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日本清政府赔偿白银价格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赔完了,
其中包括:赔偿军费2亿两,赎辽费3000万两,威海卫守备费150万两,双方约定分8次偿还,附有利息。
但鉴于日本利息实在是太恶心了,清廷实际上只用4次就还清。即便如此,清廷仍旧是多支付了2500万两白银给日本。
由于短时间内筹措不到这么多钱,清政府只得向英、法、德、俄四国借款2亿两,年息四厘或五厘,分36年还清,且不许提前还款。
这些利息加起来有3.7亿之多,比赔款还要多,真是杀人不见血啊。
赔完了。
中日《马关条约》中,规定2亿两军费分8次交清,第1次5000万两于条约签订后6个月内交清,第二次5000万两于条约签订后12个月内交清,其余分6次交清,自第2年起每年交一次。
条约并规定,第一、二次赔款付清之前,日本军队暂行驻守山东省威海卫。中国每年支付其军费50万两。
为了筹集偿付日本的赔款,并尽早撤除驻威海卫日军的考虑,财政困窘的清政府被迫先后于1895年、1896年和1898年订立俄法借款、英-德借款和英-德续-借款合同,共借债约3亿两。最终还清。
赔完了。
《马关条约》清政府总共向日本赔款2.3亿白银。除此之外,还要把辽东半岛、台湾及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。
清政府为了还清赔款,分别向当时的德国、俄国、英国、法国4国银行的借款,终于在3年内将《马关条约》全部赔款付清。
没有
根据《马关条约》的规定,中国应支付日本军费库平银2亿两,外加赎辽费银子3000万两,合计2.3亿两。第一次的赔款是由李鸿章出面向俄、法两国借款,其金额为4亿法郎,折合银1亿两,年息4厘,还有八分之一的折扣,以及印花税费64.2两,清政府实得银8876.8万两。第二次赔款像英德借款的金额为1600万镑,折合银1亿两,年息5厘,杂用5厘半,偿期36年,以海关关税担保,不得提前偿清。中国因支付对日赔款而被迫向西方国家的三次借款的结果,不仅使中国要支付高达8亿左右的高额借款,大大加重了中国的财政负担,由自给自足的国家变成一个债务国,而且使得海关被长期牢牢地掌握在以英国为首的列强监控之中。
赔完了。
《马关条约》是《南京条约》以来丧权辱国最严重的一个不平等条约。按照条约规定,清朝不但要向日本割让台湾岛及其附属各岛屿、澎湖列岛,还需要支付2亿两白银的战争赔款。此前,日本要求清朝割让辽东半岛,但在俄国、德国、法国的干涉下没有得逞。清朝为此需要额外向日本支付3000万两白银,名曰“赎辽费”。因此,《马关条约》中清朝的赔偿总额达到了2.3亿两白银。
当时的清朝,每年财政收入约8000万两白银,看起来不少,但摊子太大,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,基本上是入不敷出,根本就不可能一次性拿出2.3亿两白银。日本表示,可以分期付款。
2亿两白银(不含“赎辽费”)分为8期。第一期,5000万两白银在《马关条约》批准互换后6个月内交清。第二期5000万两白银在《马关条约》批准互换后12个月内交清。剩余6期在6年内全部交清。这样一来,清朝的赔款压力就小了许多。
可是,分期付款是需要支付利息的。《马关条约》规定,在第一期5000万两白银交清后,剩余款项每年加收5%的利息。5%的年利率是非常高的。日本为了鼓励清朝早点交清赔款,规定如果清朝在3年内交清所有款项,可以免除剩余的利息。这样一来,清朝就会想方设法,争取在3年内交清全部赔款。
出于现实的考虑,清朝也希望尽快完成赔款交付。
因此中日甲午战争以来,日本在威海卫驻扎着一支军队。日军驻扎威海卫产生的费用,每年为50万两银子,全部由清朝承担。只要清朝一天没有交清赔款,日军就一天不会撤走。最终,清朝在3年内交清了所有赔款,意味着支付了150万两白银的日军驻军费用。
在《马关条约》的履约过程中,日本还尽可能地对清朝进行敲诈,榨取更多银两。
一是在1895年,日本新任驻清公使林董以“库平银成色不足”为由,要求清朝支付赔款时做到“库平实足”,成色达到988. 89。清朝被迫同意,仅此一项多向日本支付1325万两白银。
二是日本在用英镑结算时,提出“先划定一公平之镑价”的办法,使得清朝再一次多向日本支付1494万两银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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